2021年第一批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公示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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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“一号工程”,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、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,根据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企〔2020〕87号)、《关于下达2021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建〔2021〕29号)、《舟山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舟财产业〔2019〕11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1年第一批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。 公示期为7天,联系电话:市经信局 22816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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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发布日期:2021-05-26 16:22:21
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“一号工程”,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、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,根据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企〔2020〕87号)、《关于下达2021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建〔2021〕29号)、《舟山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舟财产业〔2019〕11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1年第一批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。
公示期为7天,联系电话:市经信局 2281650